每日經濟新聞 2025-08-01 18:59:33
每經編輯|何小桃
8月1日,“宗家三兄妹”與娃哈哈現任董事長、宗慶后之女宗馥莉在香港的訴訟案件迎來判決。
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率先獲悉判決書。判決書顯示,宗慶后與宗馥莉曾簽訂一份委托協議。根據協議內容,宗慶后委托宗馥莉設立三個境外信托(“信托A”“信托B”“信托C”,合稱為宗氏境外家族信托),信托A以宗繼昌及其子女作為信托受益人;信托B以宗婕莉及其子女作為信托受益人;信托C以宗繼盛及其子女作為信托受益人。該宗氏家族信托受益人僅包括宗繼昌、宗婕莉、宗繼盛及其子女,信托利益為他們的婚前個人財產,受益人不包括該等人士的配偶。該信托總金額21億美元。
宗慶后關于設立信托的說明書
上述信托為不動本信托,即信托資產繼續(xù)在HSBC Hongkong進行固定收益投資,只就利息收益進行分配,任何人士不得主張動用信托財產本金向受益人作分配。
該信托設立預計以一個PTC(Private Trust Company)模式過渡到專業(yè)受托人階段,在PTC過渡階段,宗馥莉擔任受托人的股東。信托過渡期結束之后(即進入專業(yè)受托人階段),宗馥莉不再參與信托的任何管理,全部由“宗氏三兄妹”來管理。初始信托財產完整交付之后,宗馥莉解除其責任。
判決書顯示,“宗氏三兄妹”要求法院頒布禁令,禁止宗馥莉處理存放在匯豐銀行賬戶中的資產,還要求她告知上述賬戶的最新余額,并提供回溯自去年2月2日以來的“資產、收入和支出變動情況的完整記錄”。
判決書截圖
圖片來源:每經記者
記者|黃婉銀
特約記者|李旭馗
編輯|何小桃 易啟江 杜波
校對|段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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