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 2019-12-11 11:21:49
國際體育仲裁法庭10日宣布,將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和國際泳聯(lián)案的聽證會裁決推遲至2020年1月中旬之后。
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一份媒體聲明中表示,各方目前正在準備議定的仲裁書面筆錄,其中包括孫楊在聽證會上證詞的完整翻譯內(nèi)容。仲裁庭正在評議案件并準備仲裁裁決,預計在2020年1月中旬之前不會做出裁決。
仲裁聽證會起因于2018年9月4日針對孫楊的一次賽外興奮劑檢查,由于對檢查人員出示的資質(zhì)證明存疑,此次檢查最終未完成執(zhí)行。2019年1月,國際泳聯(lián)裁決此次檢查無效,孫楊不存在違反《世界反興奮劑條例》的行為。兩個月后,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因不滿裁決結(jié)果,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。
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于11月15日在瑞士蒙特勒舉行公開聽證會,并應孫楊方面要求以對公眾公開的形式舉行。當天,除約200名媒體代表和公眾在現(xiàn)場旁聽外,聽證會還通過網(wǎng)絡向全球進行了直播。但由于對孫楊及其證人證詞的翻譯不到位,法庭辯論過程開展得并不順利。雙方律師為讓翻譯和證人完全明白問題而多次重復提問,甚至因翻譯不準確而直接打斷證人發(fā)言以避免誤解。
在15日的聽證會上,孫楊本人以及上訴方和被訴方的多名證人先后發(fā)表證詞。孫楊及其律師團隊在聽證會上提供了大量證據(jù),試圖還原2018年9月檢查當晚的事件真相,并指出當天檢查人員的多項涉嫌違規(guī)做法,包括受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委托實施興奮劑檢查的IDTM公司的檢查人員無法出具相關資質(zhì)證明、負責血檢的檢查人員非法跨區(qū)域采血、尿檢人員對孫楊進行拍照從而違反興奮劑檢查規(guī)定等。值得注意的是,參與興奮劑檢查的三名檢查人員并沒有出席當天的聽證會。
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10日的聲明中強調(diào),雖然仲裁庭允許當事方使用非英語語言陳詞,但仲裁庭出于獨立性和中立性原則,不能參與聘請外部口譯人員;需要翻譯的一方應自行聘請譯員并承擔費用。
新華社(記者劉曲)
封面圖來源:視覺中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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